第66章 白昼夺命棍——完

作者:还是那座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故意伤害致死,最起码坐十年牢。

马俊负案在逃,从此在社会上流窜。

在街上准备抢劫的马俊,意外遇到了也要抢劫的焦文军。

两个人是一路人,说了几句江湖的黑话,便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一来二去就攀谈起来。

两个人一拍即合。

焦文军年纪较大,从十三四岁开始作案,经验丰富,头脑灵活,很快成为马俊的大哥。

聪明狡猾的焦文军负责制定作案的一切计划,身强体壮的马俊负责下手打人。

两个人从1999年9月开始持刀抢劫。

几次以后,他们抢劫退伍军人时失手了——

“那个老兵,太厉害了。”

焦文军回忆起来,眼神里居然还有一丝后怕,“我刀都被他夺了。”

这次失手让焦文军意识到:持刀抢劫风险太大,必须改。

于是,他们改成了打闷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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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追问:“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杀人的?”

焦文军沉默了一会儿:“……11月。”

开始焦文军认为最好不要杀人,因为两个人身上都没有死罪,没必要将人打死。

但到了十一月,情况变了。

有个叫二宝的小流氓找到焦文军,说有人出五万块钱要杀一个人。

焦文军犹豫了。

五万块,对于两个穷疯了的劫匪来说,是一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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