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警察?”
来人眼中闪过一丝敬佩,低声回道:
“汤老师好,您眼光真准,我是呼和浩特市看守所的民警。”
说完,他掏出警官证递过去核验,随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珍贵的复印件,郑重递到汤计手中。
“汤老师,我冒死送来一份东西,您一定要收好。”
“这段时间风声太紧,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截留,这份文件根本递不到上级手里,随时会被扣押销毁。我只能偷偷复印出来,专程送给您。”
民警不等汤计回话,转身快步离去。
汤计低头看向手中的复印件,内心翻起万丈波澜。
这竟是——赵志红亲手写下的《偿命申请书》!
全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你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
我于2006年11月28号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18号发生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
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
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我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
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
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
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