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江苏常熟开发区派出所,上午九点刚过。
值班民警刚整理完手头的笔录,派出所的大门就被人轻轻推开。
走进来一个穿着崭新外套、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年妇女。
她脸上没有丝毫慌乱,步履缓慢却沉稳,径直走到值班前台面前。
不等民警开口询问,老太率先出声,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警察同志,我自首。”
值班民警抬起头,有些诧异:
“老人家,你自首?自首什么事?”
老太目光直视前方,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我杀人了。我亲手杀了我儿媳妇。”
这句话一出,值班室瞬间安静下来。
两名值班民警猛然绷紧了神经,对视一眼,立刻起身将老人围住。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年轻民警语气严肃,双手已经做好控制动作。
老太太面无表情,又重复了一遍:
“我叫刘秀秀,我杀人了,就在富康苑7栋206,你们去看就知道了,我是来自首的。”
民警不敢怠慢,立刻核实老人身份,确认她神志清醒、逻辑清晰,绝非精神失常胡言乱语。
命案!
还是恶性故意杀人案!
派出所当即启动重大警情预案,一边稳住刘秀秀,一边第一时间拨通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
“邵队!富康苑出大事了!一名老太太自首,称自己杀害了亲儿媳。”
接到紧急通报,刑侦大队侦查员邵磊磊二话不说,带上装备,第一时间驱车赶往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