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第一击!

作者:系统临时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大家好,我是刑技协会长,王林。”

画面中的王林教授面对镜头,开始了一段科普。

“……在足迹的同一性认定中,样本的提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用于比对的样本鞋,必须是嫌疑人在案发当时,或与案发时间极为接近的时期所穿着的。因为鞋底的磨损是动态变化的,哪怕只隔一两个月,其磨损痕迹都会产生显著差异。”

“如果用案发半年甚至一年后的鞋子,去和现场足迹做比对,那样的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是完全不具备科学性和合法性的,也是绝对不被我们行业所认可的。这属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视频不长,只有短短一分钟,播放完毕后,整个法庭一片死寂。

证人席上,刘克明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发白。

陆诚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带着一丝冰冷的锋锐。

“刘克明先生,请问,你用于和现场足迹进行比对的那双陈浩的解放鞋,是什么时候提取的?”

刘克明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

“需要我提醒你吗?”陆诚目光如刀继续道。

“根据卷宗记录,案发时间是当年的三月,而你进行鉴定的时间,是九月!你提取陈浩的鞋子,是在他被捕入狱之后!前后相隔,整整半年!”

“我……”刘克明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王林会长的话,你听到了吗?”陆诚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用时隔半年的日常鞋印做比对,不具备科学性和合法性!请问,你作为一名资深的痕检专家,难道连这么基础的鉴定常识都不知道吗?”

“我……我当时……”刘克明慌了,眼神开始躲闪。

“不知道?还是明知故犯?”

陆诚的声音陡然拔高,他从顾影手中接过一份文件,高高举起。

“审判长!这是《夏国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三章第十七条!其中明确规定:用于痕迹比对的样本,提取时间不得晚于案发后十五日!否则鉴定结论无效!”

他转过身,死死盯着刘克明,一字一顿地质问:

“刘克明!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犯下如此低级,如此可笑,如此荒谬的错误?!”

那名江南省的检察官猛地站起:“反对!辨护人进行人身攻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