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生恩不如养恩?

作者:系统临时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辩护人的陈述,原告方暂不做回应。”

“谅解书是否采纳,是法庭的裁量权。”

“轮不到辩护人替审判长拿主意。”

顿了一拍。

“但是。”

他从桌上案卷底下,抽出一份密封的棕色文件袋。

“原告方申请传唤最后一名证人出庭作证。”

“请原告代理人说明证人身份,及与本案的关联性。”

陆诚把文件袋竖起来。拇指牢牢摁在封口处。

“这名证人。”

“是被告人孙富贵于2004年。”

“通过相同渠道收买的另一名受害者。”

“她叫招娣。”

“或者说,这是孙富贵当年给她起的名字。”

陆诚的食指敲了一下文件袋。

“陈大状刚才讲法律不外乎人情。”

“行。”

“那就让法庭看看。”

“被告人孙富贵对待买来的孩子。”

“究竟用的是什么样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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