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八百万人听见了这一声。
赵宗庆的右手从卷宗上挪开,放到桌面下。
拇指和食指捻住袖口的纽扣。
大厅左侧的实木侧门从外面被推开。
两名法警一左一右,架着一个瘦小的男人走进来。
囚服太大。肩膀处空荡荡地耷拉着,裤脚卷了三道还是拖地。
脚上趿拉着一双塑料拖鞋,每走一步都在大理石地面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李傻子。
四十出头的年纪,看着却有六十。
颧骨高高突出,两腮深深凹陷。
头发打着结,几缕黏在额头上。
最扎眼的是他的眼神。瞳孔涣散,左右不停乱转,不敢在任何一张面孔上停超过一秒。
嘴唇一直在动,像在嚼什么东西,但嘴里什么都没有。
法警把他领到证人席前。
他的脚刚踏上台阶,目光扫到审判台上方那面巨大的国徽。
整个人抖了一下。
然后双腿一软,当场蹲下去。两只胳膊死死抱住自己的脑袋,缩成一团。
“别打我……别打我……我说了……都说了啊……”
声音又尖又细,带着哭腔,从指缝里漏出来。
脸埋在膝盖之间。后脑勺露出一道三公分长的旧疤和两块帖着皮肉的淤青。
三百二十个旁听席,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