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晴解开绳结,小心的打开,里面放着三样东西。
第一样,是一张黑白照片。
边缘卷曲泛黄,中间有一道折痕。
照片上是个歪头笑的小男孩,门牙缺了一颗。
“这是子轩,”杨雪晴把照片捧到陆诚面前,手指在男孩的脸上摸了一下。
“1992年拍的,就在他出事前两个月。”
第二样,是一封信。
纸张已经发脆,折痕快要断开,纸面上的墨水晕染开来,歪斜的字迹有些看不清。
“这是我爸写的,”杨雪晴的声音发抖。
“他追了五年,什么都没追到,最后郁郁而终。临死前写了这封信,让我继续找。”
“那年我14岁。”
第三样,是一沓车票和住宿收据。
票据厚厚的有几百张,皱巴巴的叠在一起,用橡皮筋捆着。最早的那张日期是1993年3月,雷城到广城的硬座票。
“这些年,”杨雪晴攥紧票据。
“我跑了17个省,143个城镇。”
“在砖厂搬过砖,在工地扛过水泥,在饭馆洗过碗。”
“攒够路费就继续找,花完了就打工,打完工再找。”
陆诚接过东西逐一查看。他随后将物件放回布包重新系好,递还给杨雪晴。
“1992年的案子,”他说,“具体讲一下。”
杨雪晴点头,开始讲述。
那年夏天,七月十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