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扬从西装内袋里抽出那叠旧信纸,动作放的很慢。
“审判长,辩护人申请提交质证材料,编号乙-07。”
审判长扫了一眼信件外观,点头:“准许。”
法警接过信件,转交技术人员,高拍仪镜头对准第一页,大屏幕切换画面。
横格信笺上印着红色竖线,上面是蓝色墨水的手写字迹,字体娟秀工整,带着那个年代常见的板书风格。
李名扬站在被告席旁,右手抬起,食指指向屏幕。
“审判长,请允许辩护人宣读信件核心内容。”
“准许。”
李名扬清了清嗓子,声音凑近麦克风传了出来。
“亲爱的建国哥,入夜了,村里的狗都不叫了,我还是睡不着。白天在学校看见你骑车从操场外面过,我心里就开始慌…”
他翻到第二页。
“……你说你要去南边打工,我不让你走。你要是走了,我怎么办?我可以等你,一年两年都行,但你得给我个准信儿。”
第三页。
字迹开始潦草,笔画末端有些歪斜。
“……那天晚上的事,我不后悔。但你不能把我当…不正经的人。我是真心喜欢你,建国哥,你信不信?”
李名扬把信纸放下。
他摘掉金丝眼镜,用绒布擦了擦镜片,动作从容。
“审判长,以上信件共七封,时间跨度从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落款人均署名雅丽。收信人建国,经我方调查确认为邻村石桥的男青年周建国。”
李名扬重新戴上眼镜,转向直播镜头的方向,声音拔高了些。
“结合我方此前提交的三份村民亲笔证词,足以证明死者林雅丽生前私生活极其混乱,与多名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
本案的真实性质,不是什么贪污灭口,而是一起因桃色纠纷引发的情感仇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