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民念了足足八分钟。
旁听席上的人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压到了最浅。
判决书翻到最后一页。
周建民的语气变了。
声音拔高半度,每个字咬得极重,字与字之间拉出间隔。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春富因邻里纠纷,蓄谋长达六个月,以驾驶机动车追撞的极端方式。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张博宇经六十天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庭内鸦雀无声。
周建民的目光扫过被告席。
“犯罪动机极其悲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毫无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严惩。”
周建民停顿了一秒。
那一秒,整个法庭和直播间里,一亿四千五百万人紧紧盯着屏幕。
周建民握紧法槌。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槌高高举起。
“被告人王春富,犯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落下。
“咚!”
清脆的声响回荡在法庭的墙壁之间。
旁听席先是一片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