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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公安局。
审讯室的灯管滋滋响,白炽光刺的人睁不开眼。
孙伟坐在铁椅子上,手铐锁在桌沿。
对面坐着两个警察,一个是光头刘,另一个姓马,四十来岁,脸上横肉多。
马警官把一份打印好的材料摔在桌上。
“签了,承认你敲诈勒索未遂,态度好点还能从轻。”
孙伟摇头。
“我没有敲诈……我只是想找儿子……”
刘警官一拍桌子。
“还狡辩?录音都在网上挂着呢!你自己说的五百万封口费!”
孙伟眼眶发红。
“那不是我说的……那是假的……”
马警官短促的笑了一声。
“假的?你声音我们听得出来。别装了,赶紧签字,不然罪加一等。”
这个横肉警察把笔塞进孙伟手里。
“快点。”
孙伟握着笔,手抖的厉害。
看着那份材料,上面写着敲诈勒索未遂五个字。
签了,就全完了。
孙伟咬着牙,把笔扔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