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发来的第一份合同,是一份关于《绿野仙踪》ip授权的协议,授权对象是环球影业,授权内容是《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期限是十年,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
以一千万美元的价格,将《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给环球影业,期限为十年。
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没把手中的咖啡杯摔了。
《绿野仙踪》是什么级别的ip?
是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象征,是全球观众心中的经典,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
这样的ip,电影改编权只卖了一千美元,还一卖就是十年。
这不等于是把一座金矿以废铁的价格卖给别人了吗?
真当他是傻子吗?
他花超过十亿美元去将美高梅私有化,还缺这一千万美元?
林浩然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火,继续往下看。
合同还没有签名,因为遭到了花旗派驻的法律顾问以及财务的反对。
弗兰克·罗斯曼作为美高梅影业ceo兼董事长,确实有权力决定美高梅影业的发展走向。
但问题是,这份合同的条款明显不合理,价格明显偏低,授权期限明显偏长。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ip运营人员都能看出,这是一份对美高梅影业极为不利的合同。
弗兰克·罗斯曼不可能看不出来。
能够被柯克·克科里安任命为美高梅影业董事长兼ceo,说明弗兰克·罗斯曼肯定是有能力的。
可他的这种做法,却与他的能力完全不匹配。
他的做法太低智了!
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最有可能的是,他被环球影业私下收买了,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未来职业前途,毕竟六大娱乐财团肯定已经为他兜底了。
而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趁他还没彻底接管美高梅影业、对好莱坞不熟悉的情况下,把美高梅最值钱的ip贱卖给环球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