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就是制度上的监督了。
若皇帝服药後出事,主治太医处死,举荐者腰斩,子孙三代禁业。
明代太医是个高危职业,因为经常卷入政治斗争,大明总共处死过八十多名太医,职业危险性堪称大明第一。
这样一套流程,到了明代中期,太医也搞出了「最优解」。
这个最优解,就是大明的太医,最终目的不是治好皇帝,而是治不死皇帝。
一字之差,差别就大了。
治病救人,是药三分毒,总要有行险的地方。
也没有哪个医生,敢说自己一副药就能药到病除的。
甚至有些药物,有严重的副作用。
那问题来了,如果用药狠了,皇帝吃完就死了,那下方的太医就倒霉了。
可如果药吃下去皇帝没好,但是也没死,那太医就没有责任了。
所以太医院给皇帝治病,基本上都是一些温养的方子,甚至很多连治病都算不上,就是一些安慰剂。
只要皇帝吃完不会死,那太医也就没有责任了。
至於皇帝的病治不好,那不是更好吗?皇帝嫌弃我医术不高,不让我治病,反而更加安全。
反正医官都是世袭的,给皇帝治好病最多给点赏钱,治不好可是要抄家的。
给皇帝治病,就是个治好了没多少功劳,治坏了要全家倒霉的差事。
李时珍就算是要给皇帝开方,也要其他太医联名。
李时珍也没办法违背整个太医院的意愿。
结果就是,随着皇帝对李时珍越发的不信任,李时珍能开的对症药物也越来越少,药效也越来越不明显,皇帝也就对他越发不信任。
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躬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捧着一碗刚煎好的参汤道:「陛下,该进药了。」
隆庆帝摆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