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自有大儒为我辩经

作者:肥鸟先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孙文启手心沁出汗。

这正是他昨日听完讲学後,心底隐隐觉得不安,却未能清晰捕捉的漏洞。

还是自己的儒学功力不够。

理学将「天理」与「人慾」视作水火不容,强调克己复礼,灭除私慾以存养天理。

而苏泽将「理」分为「天理」(自然法则)与「人理」(社会伦常),并试图在「实行」中统一,那麽「人慾」该置於何地?

它属於「人理」吗?若是,则「灭人慾」是否意味着否定一部分「人理」?这与苏泽试图包容、统一的基调明显冲突。

罗万化是状元,又是礼部侍郎,还是苏师的好友,这文章自然是来堵上这个漏洞的!

罗万化的笔锋却陡然一转:

「此疑之起,源於对程朱本意之误读,更源於未明苏公新论之深意。请试言之。」

「程子云:「人心私慾,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慾则天理明矣。』朱子亦云:「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慾亡;人慾胜,则天理灭。』」

「後世习诵,多将「人慾』简单等同於饮食男女、声色货利之欲,遂以为理学苛酷,欲灭尽人之常情。此大谬也!」

孙文启一怔,继续往下看。

「程朱所言「人慾』,非指人之正当需求与自然情感。饮食,天理也;求美食过量,人慾也。男女,天理也;贪色无度,人慾也。其本意,在区分「公』与「私』、「正』与「邪』、「循理』与「纵慾』。」「「天理』在此语境中,实指合乎礼义节度之「当然之则』,亦即人伦社会中正当、合宜的规范与需求。而「人慾』,专指那些过度、失当、悖理、徇私之慾念。」

「灭此「人慾』,旨在存养合乎规范之「天理』,使人言行归於中正。」

读到此处,孙文启若有所悟。

罗万化是在对程朱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和「净化」,将「人慾」狭窄化为「过度的私慾」,从而将其从普遍的人之常情中剥离出来。

罗万化接着将这一辨析与苏泽的理论挂钩:

「明了此点,再观苏公之论。苏公所谓「人理』,乃指「社会之规范伦理』,其核心在於「致良知』而後发用於世。」

「此「人理』之中,自然包含存续发展之正当需求与情感规范,亦即程朱所言符合「天理』的那部分「欲』。」

「而程朱所欲「灭』之「人慾』,正是「人理』范畴中那些偏离良知、悖逆伦常、损害公益的「过欲』、私慾』。」

「此部分,恰是「人理』需要调节、约束乃至摒弃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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