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阳和武定邦对视一眼,他们果然赌对了。
陈庆是知道其中利害的。
陈庆起身走向墙侧海图,「分封之制,首重约束。既享封地之利,便当守封地之界。」
「督宪之意是————」武定邦试探道。
「封建封建,受封便当固守其地。」
陈庆指向澳洲轮廓,「即日起,凡澳洲开拓贵族,无朝廷特批不得擅离封地超过六月。其在南洋各地商馆、私兵、外交活动,一律收归总督府监管。若需与藩属国交涉,须经鸿胪寺驻外使团转递。」
林景阳补充:「工程物料采购亦须列明最终用向,禁止贵族名下商队涉足藩属国军火贸易。」
陈庆点头,当即命书吏起草奏疏。
奏疏核心只有三条:
一、明确定义「常驻封地」为每年离境累计不逾百日,且每次离境需向总督府报备事由;
二、贵族及其商队禁止与藩属国进行政治、军事类交易,违者削爵;
三、满刺加总督府的满刺加开拓事务官武定邦,会同朝廷派驻御史,每岁审计贵族海外活动。
奏疏由陈庆领衔,林景阳、武定邦副署,以飞剪快船发往京师。
文末附有二人整理的七项案例,皆为贵族越界行事几致酿祸之实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