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罗科夜半晋级林皓凌晨遇险上

作者:基巴舍维奇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95 罗科夜半晋级 林皓凌晨遇险 上

——规则,我要让罗科成为我的第一个神官。

——对不起,无法规则!艾克拉斯大陆人界有192309个叫罗科的人,请具体细化。

哈哈,规则毕竟是规则,看来还是有缺陷,它并不能读取自己的个人意识。

——紫禁王国奥古斯都行政省梅林城护卫队长罗科&斯科尔斯!

林皓摸了摸鼻子,犹如用百度一样,给了“规则”一个精确搜索。

在艾克拉斯大陆,林皓身边最可靠的人不多。能够担任神官一职的无非是胡安、罗科、还有多拉多尼。多拉多尼没有任何魔武天赋,很显然无法担任战神神官;胡安虽然忠诚,但是已经是武神保罗的神官,已经是其他神祗的神官或者准信徒,自然就无法担任另外一个神祗的神官,这是常识;剩下来的,当然只有罗科!

罗科是个武神保罗的普通信徒,虽然斗气天赋不高,但是尚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林皓不认为他能够成为一个强者,但是胜任神官还是绰绰有余的。

——规则中……

随着一阵机械的声音,林皓闭上眼睛,犹如修炼入定一般!

…………

远在千里之外的梅林城,时值深夜,罗科已经完全处于熟睡状态,而此时,他正在做一个奇怪的梦……

一片鲜花盛开地草地上。阳光普照。一个战士装备地强者正漂浮在半空中。很拉风地扛着一把超巨剑。他地兜帽中看不清面孔。只有熊熊燃烧地紫色火焰……罗科觉得有些面熟。可是一时间又记不起来。

“你是谁?”

“我是紫焰战神。你很幸运。将成为我人界地第一个神官。你愿意吗?”

“紫焰战神?!”

罗科一阵惊讶。这难道就是林皓少主从地摊上买来地那个《神祗之书》阐述地“紫焰战神”?现在刚刚建好紫焰神庙。紫焰战神就显灵了?

罗科听少主谈起过紫焰战神。也从胡安那里粗粗读了一遍《神祗之书》。对这位神祗地强大“恩惠”还是非常向往地。一下子也激动起来。

“请问,战神的种族血统?”罗科冷静下来,继续问道,他可不想去信仰一个其他种族、比如兽族的神祗。

“人族,而且是紫禁血统。恩……紫禁血统很久没有像样的战神神祗了,咳咳,我将来填补这个空白!”

“战神阵营是属于正义还是邪恶,还是中立?”紫禁血统的战神,无疑让罗科这个土生土长的紫禁人多出几分好感。

但毕竟对这样的神祗不了解,他也不敢盲目的信仰。神官是要担负起责任的,成为神官之后,虽然能够得到强悍的恩惠,但是自己的生命也就属于神祗,神祗让自己的神官三更死,便不会留到五更天!

崇尚正义的人要信仰正义之神,崇尚邪恶的人自然也会信仰邪恶之神,罗科当然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邪恶神祗的信徒,那跟成为死神的信徒没有什么区别!

艾克拉斯大陆,毕竟是光明神的天下。

“神祗只有位面之分,没有正义邪恶之分,正义邪恶取决于神祗本身的神识,死神或许也是善良的,比如他让一个恶人遭到报应,惨烈的死去;而光明神有一天或许也会变得黑暗,比如日食!所以凡人们无法左右,也没有必要左右,你们要做的,只是通过信仰换取恩惠……紫焰战神认为,他的魅力可以倾倒任何一名战士,你是幸运的!”

“那……战神神祗之书上描述的,您具备九大恩惠,这是真的吗?”

作为一个斗气平平的战士,罗科其实很想成为一个强悍战神的准信徒,至少每一个月的七天恩惠时间,自己要比平时更强。九大恩惠的战神神官,这个位置具备超强诱惑!

“你觉得一名神祗对一个凡人、尤其是名男性撒谎,他能得到什么好处?金钱?神格?或者是菊花?”

“…………好吧。”

罗科沉默了一阵,点了点头……

“很好,现在我赐给你神圣斗篷,赐给你神官权限,去行使你的神权,发展我的信徒。”

紫焰战神伸出手来,在罗科的头上点了点,一朵紫色的火焰闪烁了几下,没入他的眉心不见了,而紫焰战神的虚影也化作一团紫雾,渐渐消失在空中,周围重新变得黑暗……

咦……

罗科猛的从床上坐起来,惊道:靠!竟然是个梦!可是哪有这么逼真的梦?

罗科起了床,迅速冲到房间里的铜镜面前,尝试用意识打开脑海里的“神圣斗篷”,只见自己的那张脸果然隐藏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燃烧的紫色火焰,简直酷毙了!

更重要的是,紫焰战神是真的存在!这不但是罗科的福气,从今以后,整个紫禁王国的战士们都有福气啦!

成为神官,罗科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神官身份给别人洗礼,让他们也成为准信徒,甚至是神官,这就像胡安当初给林皓洗礼一样,不过,林皓可是个十足的“伪神官”!

…………

哈哈!寂静岭的这边,林皓刚才通过“规则”的力量指引神游了一番梅林,现在回到现实,不禁为自己刚才装逼的一幕感到好笑。

此时,“规则”又说话了。

——规则完毕,罗科&斯科尔斯成为你的神官,您可以在每个月的任何时候发布神谕,请牢记,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而且,只能是按照规则传达恩惠信息,涉及到和恩惠无关的信息将被规则自动屏蔽……

“规则”说完,林皓脑海里的“神官”位置出现了“罗科”的旋转头像,而且在头像的上方还有一条黄色的“虔诚度”,显示78,这可是个新奇的东西!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