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之,后天要参加特警大队的party,把衫衫西服穿给琦琦看一看,可别给咱们龙悦凤庭海鲜大酒楼丢面子。”兴致高昂的兰姐乘着酒兴吩咐道
。
实质。作为亲手为他置办的衫衫西服刚买回来给他试穿后因为得改裤脚又穿了一次,两次的时间不够五分钟。
兰姐对自己的眼光和敬之的衣架都蛮满意的。
现在的兰姐对待敬之的态度跟亲生弟弟没啥两样,亲情胜过某种不为人知见不得光的地下恋情。或许,老板娘只有姐妹没有兄弟的缘故。
“对对对,我还没看过敬之穿西服的样子呢?会不会和帅哥搭上一点边呀。”某千金态度蛮实诚的,可惜往往太实诚容易伤人的心。
既然二票对一票,蓝敬之只好免为其难严格服从。他打小就是个好好先生的胚子,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他老妈曾经叹息。咱们的敬之脾气也太好了点,也太听话一点,长大了麻烦呐。
闪亮登场。没错,笔者这个词用得很厚道。尽管曾经的蓝敬之身高中等也就一米七三,比赵琦高不了多少。某千金曾经小声抱怨过,和蓝敬之出去,连高跟鞋都不敢穿。
不仅身高不待人见,曾经的赵敬之可以用骨瘦如柴来形容,用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城市人的话说,纯粹小瘪三一个。
闪亮登场的含意就是现在的蓝敬之尽管不是很强壮,却是背部稍宽,小蜂腰,修长腿。最闪亮处还是胸部,当然不是指**,而是胸大肌凸出比胸平面高出不少,应该说高出相当的多。可能与天天游泳有莫大的关系。
跟穿惯的休闲装有着天壤之别。西服是灰黑色的,最普通最平和最不张扬,很低调的那种。但穿在他身上恰到好处。
唯一的遗憾。。。。。。
某女的嘀嘀咕咕。当事人兰姐还是看得一清二楚的。不可能的,自己也不会走眼。当初明明正好到黑皮鞋根部的裤子怎么会缩水了呢?
没有穿过,更不可能洗过,也没有拿去干洗。难道是空气也能使他缩水?不,应该叫缩气才对。
敬之也是莫名其妙,他的感觉与兰姐一致。当初的的确确是好的,不会是自己的臀部因蝶泳的关系,丰满了一些,翘了一些,将裤子自然拉升了?也不会吧,也不会这么多,竟然到脚踝处。
最不爽的是经手人,现在成了罪魁祸首。
衫衫西服虽然仅是国内名牌,那也不便宜,二、三千的东东就成废品了。分成两边算,西裤也是小一千的价钱。
赵琦被两小杯的红酒整得小脸儿有点酡红,美眸眯细着,蹙着她的小月牙眉,“呵,我知道了。”
相当不合气氛的突如奇来的反应还是相当整蛊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