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城主,被调走了。
不想死在林炜枫手上的话,拖家带口到别的地方上任去吧。
二年时间。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林炜枫已成长十四岁多了,再过一段时间,他要上京进行成人礼。
在这二年时间里,林炜枫所管治的城池,从贫困地区成为四季如春,一年收成四季的大城池。
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万人,
这些不重要。
重要是他部下有四千五百人,仓库里的粮足够吃二百万人吃三年以上。
“九皇子殿下,让我等也追随你吧。”军营里的士兵,看到林炜枫过来点兵,他们开始请战。
“此去,我需要三千人可以,剩下一千五百人后勤,如果林帝让我出征,你们负责运粮过去。”林炜枫对他们说。
“是,殿下!”他们听到都可以出征,开心了。
“这段时间,你们多多与家人团结吧,我不敢保证会把你们每一个都带回来,但我可以保证你们不会身首异处。”林炜枫说。
林炜枫的话说得很明白。
就算战死,也会把他们的尸体带回来安葬在这里。
“九皇子殿下,你放心吧,我们不会抛下任何一个兄弟的。”
“我相信你们!”
战盔甲,他们每一人都有一套,重达50斤,普通的刀剑刺不破。
披风每一人三件,有防物效果。
对于旗帜,林炜枫也设计好了,黑龙旗。
旗子是黑色的,上面刺绣一条金龙,号称黑旗兵团。
除此之外,他们有自己战马,一起生活几年的战马。
这些战马,都喂过丹药,非常强壮,可以负前几百公斤重的东西,跑起来快如风。
千里马也不过如此。
而且战马对自己的主人,十分忠诚,一个口哨,可以让它跑过来。
除了马之外,他们还养了几只大老虎当宠物,是猎人从山上捕捉的老虎崽。
然后他们把老虎崽养大了,像宠物狗一样乖巧。
不一样,是它们很大,很壮,比普通老虎还要大二倍以上。
“娘子,我要跟太子殿下上京了,家里的孩子,辛苦你了。”这大男人对自己的娘子说。
“嗯,嗯,去吧,现在孩子长大,都上学去了,我不会太辛苦的。”这女人说。
“如果想念我的话,就写信给我,咱们城里的兄弟,会把信送到军营里给我的。”他想到林炜枫留下一下兄弟传书信。
“知道啦,不过你得小心点,一定要活着回来,这里有你的家,你的夫人,孩子……”
“我会的。”
这些年里,他们除了学习之外,林炜枫还传授他们孙子兵法等等。
和他们讨论着不同的战术等等。
有时候,还让他们远征国内一些山贼出没的地方,而不是一味纸上谈兵。
可以说,这些部下,都是身经百战的。
这一天。
林炜枫他们出发了。
三千部下,每一个身上都穿着一套黑色盔甲,身后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
这披风上面刺绣一条金龙,多数都是他们夫人亲手刺绣的,前后有相思之字。
无非让他们想起远方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