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我瞟了他一眼。“怕啊!”我说,“是砸了他我承认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田!”我喊秘书。?
田秘书跟在我后边,畏畏缩缩地应了一声——他可没任小天那见识,这场面估计当场就把他给震住了,一时间没回过神来。?
“记录!”我说,“本次常委会上,因受刘某某挑衅,一时冲动,我出手砸了人,现自请处理。一应后果,由我本人负责。签名落日期——送长川公安局,备案!”?
(话说此次常委会结束后,我还真去了趟局子,搞投案自首。公安局的同志说不好处理,我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肯定得处理,然后就按法律程序,赔付医药费,拘留七天——我还真进了拘,在里面办上公了。弄得长川拘留所那几天门庭若市,全国各地的新闻记者来得比蚂蚁还多,也算咱间接为法治建设宣传作点微薄的贡献,替长川露了把脸吧,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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