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作者:王巧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而过了几天,许久未见的郑南来了c市。

我与郑南并不算太久没见,在他和可可分手前,我偶尔会跑到f市去看他们。

可可在家里开了一个淘宝店,卖家居类的东西。一间小屋子堆得满满的。郑南进了一间小公司,虽然辛苦,但也乐得其所。

太普通的平凡,一下子就从年少颠沛嚣张的年纪,归于平淡。却是让我羡慕的男耕女织。

第一次爱的人,说句我爱你都是要脸红心跳的。那时候我单身,看到他俩深夜拉着手到火车站来接我。郑南接过我的行李,李可可过来给我一个拥抱。

那时候我觉得,爱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终身信仰。我跟在他们身边,看到原本浮躁的郑南一点点温柔起来,原本黯淡的李可可生命里满是光辉,真以为可以一直走到时光尽头。

那天和可可说起,其实一个女孩子后天的性格养成以及脾气秉性心中所得,大抵和自己所谈过的恋爱相关。

跟着一个人天涯需要多少勇气,也幸好可可的处境让她破釜沉舟。但是我想,我怕是都不一定做得到。

可是转眼之间,往事成灰。

我竟还能和陆泽走在一起,可可和郑南,却在不久前,各自天涯。这让我对郑南心有芥蒂。但好歹他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又加上陆泽的关系,我还是跟着陆泽去接了郑南。

而未料到的是,郑南并非只身而来,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女孩子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很可爱,有点像《奋斗》里面的小灵珊,睁着一双大眼睛,像只小白兔似的跟在郑南后面。

于是我才知道,此行来c市,郑南才不是想念他的兄弟陆泽而不远千里过来,而是陪她的小白兔来参加钢琴考试。他替她拎着行李拎着小红包,我真怀疑他是她的保镖而不是小男朋友。

我想起当初在f市时,在李可可面前有时像man但更多时候像小孩的郑南,此刻像温顺的山羊版大哥哥,我就觉得被夺人所爱的人好像是我,我看小白兔特别不爽。

陆泽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在何芳斋吃饭,小白兔眨巴着眼睛夹着筷子,娇滴滴说:“哥哥,我要吃那个……嗯……豆腐……吃了皮肤好好的哦。”

我看了眼陆泽,他仿佛被电击了一下,尔后微微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满脸写着疑问,我真的很想问问那个美少女:“你累不?”

但是我更想问的人是郑南,我真想掐着脖子问他:“你累不?那么让人省心的好姑娘李可可你奶奶的不要,这是为什么呢?”

我为可可不值的是,她用温柔磨平了郑南所有的棱角,结果享用的人却不再是她。

而且那天,娇滴滴的小白兔对我和陆泽的免费服务挑三拣四。连住个宾馆都要货比三家。我都差点要发怒了,陆泽捏捏我的胳膊说,别这样。

最可恶的是郑南,他好脾气地由着她胡闹。

他爱她吧?只有因为爱她,所以才能这样子去包容,忘记了自己的脾气血性,生怕惹她一点点的不开心。

在一家她总算满意的宾馆落住后,郑南和陆泽一块去买烟。

我和这个小妖孽在宾馆里等他们。

她抚摸着墙壁,然后回头对我说:“姐姐,这才像是人住的地方嘛。”

我呵呵呵呵地干咳,想拿鞭子抽她。

她却极有兴致地跑过去打开箱子,给我看她的新衣服,公主白纱的一条裙子。她拿起在我面前比划着。

“这个是郑南给我买的。花了他两个月的工资。”如果没看错的话,她眼里的神色不是幸福而是得意,继续道,“我对生活的指标很高的。但是现实生活好多让我不满意,所以我喜欢沐浴在音乐的世界里。”她一脸地陶醉,让我怀疑,她是整容后的凤姐。

“我喜欢奢侈品牌。明天比赛成功,我会让郑南给我买一个gucci的包包。”

“他哪买得起。”我酸溜溜地道,这是实话。

“我想要,他作为我男朋友,就得送给我呀!”说出这样极品的话的小白兔眨巴着天真的眼睛。

我冷冷问她:“你既然要求这么高,那你选郑南干什么?”

度秒如年结束后,我一出酒店,我忿忿地骂了声,贱人!!!郑南真是一把尚方宝贱!!!

我心里真跟被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难受得紧。

陆泽没有说话,抽了一根烟。

可可这几个月来,始终未曾放下郑南,哪怕身边有人愿意送上真心,她却依旧未曾答应。她是爱着郑南的吧,还在等待着郑南吧。

我有些不甘:“你知道的,可可那么用心。结果郑南还是负了她。”

陆泽说:“梦瞳,不是你看到的就一定是真相。”

他说这句话说得多么好,不是我看到的就是真相。那好像是一个铺垫,为我后来惨不堪言无法起死回生的爱情和勇气,埋下所有伤痕的解释。

但是他说的对,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

就像我不知道的那些秘密,它们在地底下糜烂,腐蚀着我们青春期最后的一番执着。我所不知道的是,李可可决定离开漓水镇的最大的秘密。李可可曾经怀上过一个小孩,不是郑南的。那是李可可母亲带回来的男人,带给李可可的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郑南曾对陆泽说:“不管你怎么说,可可的事我必须要管,她肚子里的小孩不管是谁的,我都有责任。是我没有好好保护她。这不怪她。”可是,到最后一个字,他却凝噎了。

陆泽站在那里,看到他的好兄弟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他一直以为郑南在感情方面没心没肺,可是爱情却来得这样的突然,而伤害却更是让这株尚是幼苗的爱情之树摇摇欲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