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蓝可儿事件

作者:求无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聊完红衣小女孩,我们就开始聊蓝可儿。原来表哥知道很多此事的内幕,还给我们仔细分析整件案子。

主流媒体对蓝可儿事件有很多揣测,譬如灵异论、自杀论、意外失足论、谋杀论,但表哥说前三种论调基本上可以排除。

先说灵异论。警察查案必须讲证据,就算相信鬼神之说,也要朝无神论的方向调查。而他认为此事虽然离奇,但谈不上灵异,只不过是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在报道此事时用了很多哗众取宠的伎俩。随后,他还给我们仔细分析,媒体口中那些所谓的不可思议的细节,其实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这个一会儿再详细讲述。

再说自杀论。从家属、亲友口中得知,蓝可儿是个性格外向、开朗、活泼、好动、爱交朋友的女孩,曾做义工,人缘很好。很难想象这样的女孩子在没受到任何刺激的情况下,会突然结束自己的生命。

另一个排除自杀论的重要原因是,蓝可儿每天都会跟父母通电话,向他们报平安。如果她有自杀倾向,还会每天给父母打电话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网上能找到蓝可儿生前的照片,几乎每一张都笑得阳光灿烂。这样的阳光少女,自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概率绝对小于万分之一。而且她被发现时全身**,还“倒插”在水塔里,对女生而言这种死状也太不堪了,谁愿意死后还给亲友留下一个如此不堪的印象?

至于意外失足论,表哥的判断是:“难度太高了吧!”

网上能找到媒体提供的案发现场照片,从中可见涉案的水塔挺高的,具体数字为二点四米(部分媒体刻意夸大为三米高),而底座为一点五米。身高一米六二的蓝可儿,在没有梯子等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先别说她怎么掉进水塔,她怎么爬上去也是个问题。

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么她掉进水塔后,肯定有人将工具搬走。既然涉及第三者,那么就不是单纯的意外了。更重要的是,她没事为何要到楼顶“裸跑”?是被人追赶,还是被人扛上去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涉及第三者,因此有必要朝“他杀”的方向调查。

媒体总是绘声绘色地分析他杀如何不可能实现,譬如: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第三者的痕迹;尸体没有任何伤痕,不可能被强行塞进水塔;死者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等。

首先,关于现场没留下第三者痕迹的说法,其实是媒体刻意误导。表哥向同行打听过,实际上,洛杉矶警方在楼顶没发现任何痕迹,包括蓝可儿本人的痕迹。

“这怎么可能?难道蓝可儿在练习瞬间转移,一不留神转移到水塔里?”

对于我这个问题,表哥的回答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他叫我上网查洛杉矶的天气,特别是发现尸体前那几天,看是否下过雨。我一查,果然查得2月17日及18日,即发现尸体前那两天,洛杉矶曾下过雨。

“下了两天雨,还有痕迹留下来,那才叫见鬼。”

表哥认为,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刻意忽略这一事实,将事件往灵异方向报道。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只能说凶手老谋深算,懂得利用雨水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迹。

我对表哥这个推断并不完全认同,如果凶手是刻意选择雨天将尸体投入水塔,那么他必须将蓝可儿藏起来。

蓝可儿于1月31日失踪,2月14日酒店曾进行水质检查,并没有发现问题。也就是说,凶手应该是在14日(水质检查后)至19日(发现尸体前)将尸体投进水塔。

其实,在发现尸体前两天,已有房客投诉水压低,而水压低的原因正是尸体堵塞水塔的出水口,故此投尸时间可缩小为14日至17日。

而在这之前,即1月31日至2月14日,整整半个月,凶手如何将蓝可儿藏起来?

要知道,洛杉矶警方曾出动了警犬界的翘楚——洛杉矶警犬,对整间酒店进行搜查,但并没有发现蓝可儿的踪迹。凶手若将她藏在酒店以外的地方,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几乎不可能不被别人发现。

这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通,但表哥就给我一句话:“其实很简单,给你一点提示——水。”

表哥认为蓝可儿事件绝非灵异事件,而是一宗谋杀案,而且凶手的智商相当高。我虽然认同他的推断,但有个问题却怎样也想不通,就是凶手如何在1月31日至2月14日,这整整半个月里将蓝可儿藏起来。

在这段时间里,无论蓝可儿是否已惨遭杀害,凶手要将她藏起来都不是容易的事。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洛杉矶警方出动了极其优秀的洛杉矶警犬,对整间酒店进行搜查,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要怀疑洛杉矶警犬的能力——每只警犬的训练费都超过三万美元,而且曾勘破一宗五十年的悬案,它们在警犬中属于最高级别。

对于这个问题,表哥给我的提示是“水”。

我说,难道凶手将蓝可儿泡在水里,以避开警犬的搜查?

表哥笑道:“如果这么容易就能骗过洛杉矶警犬,那这三万美元也花得太冤枉了。”

他说将尸体泡在水里,或许能防止尸体的气味传播,但只能拖延一会儿,警犬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尸体。要让警犬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找不到尸体,方法不是没有,但需要多方条件配合。

首先,需要一个长期租住的房间,而且位置要在十四楼,或靠近十四楼。因为蓝可儿最后出现在十四楼,凶手不可能将她转移到太远的地方而不被人发现。

尽管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个窃密丑闻不断的“黑客帝国”,但保护隐私的表面功夫他们还是做得像模像样的,警方不可能对酒店的每个房间进行搜查。在没得到房客同意的情况下,只能让警犬在房门外闻一下,这让凶手有机可乘,可以将尸体藏在十四楼某个长期租住的房间里——我们先假设藏尸地点在十四楼。

其次,凶手必须是酒店员工。

“如果凶手是酒店员工,那他还需要长期租住房间吗?”

对于我这个问题,表哥嘿嘿一笑:“真相肯定只有一个,但凶手不见得就只有一个。”

据他从同行那里打听到的消息,蓝可儿曾在网络日志中表示,自己曾被意大利及墨西哥籍的跟踪狂跟踪。以此推断,有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凶手,至少不能排除存在帮凶的可能性。

另外,他还知道,长期租住事发酒店的大多不是什么好人,通常是些流浪汉,或者刚出狱的释囚。这些人租住平价酒店,政府会给予补助,算起来比租房子还便宜,所以很多三教九流的人长期住在酒店里。这也是该酒店经常出人命的主要原因。

我在网上查到,出事酒店的房价是每晚三百四十九元人民币,约为五十六美元。以洛杉矶这种大城市而言,就算没有政府补助,这个价钱也算便宜了。

“好吧,我们假设凶手有两个,一个是酒店员工,另一个是长期住客。但是,他们怎样骗过警犬?”

表哥认为,这两人或其中一人杀害蓝可儿后,长期住客把尸体藏在房间里并用水浸泡。然后,酒店员工将泡尸水掺入带有浓烈气味的清洁剂,如漂白水等,再用这种“尸水清洁剂”清洁藏尸的十四楼,甚至整间酒店。

清洁剂带有浓烈气味,因而掩盖了尸水的异味,以人类的嗅觉绝不会发现问题。警犬的嗅觉虽然比人灵敏,但缺乏复杂的表达能力,纵然发现尸臭,但整层楼,甚至整间酒店都有这种尸臭味,这让警犬如何向主人表达?

警犬无法将真相“说”出来,凶手就能蒙混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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