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第二十七条末世规则

作者:小草昂扬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末世规则二十七:星际贸易】

【规则内容:因天水星文明已於星海法庭完成文明登记,文明坐标已标注在宇宙星图之上,一支外星文明商团正式向法庭提交了贸易申请并到法庭许可。

该文明商团飞船将在今日15时抵达天水星轨道,并派遣地面使团与天水星文明进行接触,尝试签订合法贸易契约,本次规则持续时间二十天】

【成功奖励:星际贸易物】

【失败惩罚:无】

【备注:宇宙中从来不缺少以贸易为生的文明,它们会热情地称呼你们为「亲爱的星海新邻居」,并尝试签订贸易契约。你们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唯独无法反悔,因为每条贸易契约都会受星海法庭保护】

对策研究室基地,会议室中。

新规则发布後,众人纷纷面露惊讶与兴奋之色。

「新规则居然和星际贸易有关!」

「上条规则盗火者刚说我们打开了真实宇宙大门、在星海法庭登记。这条紧随其後的就是要做贸易的外星文明……感觉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速度会变很快啊!」

「反正只要不是会死人的生存类规则就好。」

「要是以後的规则都是这种与外星文明交互的相对温和的规则,那对我们人类来说绝对是好事。」

不少人都很高兴,很乐观。

一是本条规则没有失败惩罚,二是对星际贸易的期待。

虽说人类已接触过多次外星文明,可那些文明个体,大多数都是以怪物、敌人的姿态出现在天水星上,没几个正常的。

而眼下这条规则里提到的,是一个以贸易为生的外星文明,并且还很热情。

那就代表这是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外星文明,这就很难了。

「不知道这个文明会与我们做什麽贸易?」一名与会者满怀期待道,「如果能买到关键技术或者资源,那对我们人类的科技发展至关重要!」

有人乐观就有人悲观,一人摇摇头说:「我看没那麽简单。就算人家要卖,出价还不知道要多高,我们买不买起还不一定。」

「没错。而且俗话说无商不奸,星际贸易难道就没奸商了?我们作为一级文明,对其他文明一点都不了解,很容易被坑的!」

「我倒是好这个外星文明要和人类做什麽贸易?」李孟这时说道,「一个能做到星际航行的文明,还会需要我们这种落後文明的产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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