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章 蜉蝣采血,龙王窟里有龙王(6k,三合一)

作者:甲壳蚁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昔日建造楼船,工匠完全没有为这种巨无霸进行过考量。

籍炎宇看向梁渠。

梁渠挥挥手:「你坐门口听吧。」

敖觅云便盘坐在门口,垂下脑袋,侧耳倾听。

见所有人、兽到位,籍炎宇站到台前,敲敲木板吸引众人注意:「众所周知,南疆善于蛊虫之道,数千年的选育和培养下来,此道或有不为人接受之处,更损寿数,不为我们中原皇朝所喜,却实打实的有可取之处。

时至今日,南疆将此道兴盛发展,迥异于我中原和北庭,每个部族,都有自己擅长的蛊虫培养,所有蛊虫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即便想要追赶,我们也望尘莫及。」

众人颌首。

所谓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

即南疆独特的,以个人和族群为单位的蛊虫防伪手段。

蛊虫经过数千年的选育和秘法饲养,生长在人的丹田之内,和个人、族群高度绑定,哪怕流落到外人手上也毫无作用,无法驱使。

好比从狼到狗,南疆人把蛊虫培育成了只有自己部族人能驱使的「猎犬」,到了别人手上,就还是一条充满野性的狼。

不排除有个例能驯服「野狼」,却没有办法像河泊所江豚一样,变成一门能广泛传播的「技法这也是中原想追赶也没办法的原因之一,没办法获取最新样本,自行推陈出新。

若是从头开始,研究者不如南疆人多,充其量几个靠南的省份愿意尝试,即便朝廷扶持投入,

进度压根比不上十万大山,反而是照猫画虎,舍弃自身优势。

何况南疆气候本身亦是一大特色,事半功倍。

大家各凭本事过招。

「然而」籍炎宇话锋一转,「此行我大顺之所以损失惨重,正是因为南疆九大部族之一的天峒和百草涧,分别钻研出了两种独特蛊虫!」

籍炎宇拿起滑石笔,往身后木板上写下大字。

「采血术?血隐蛊?」

「这是什么蛊?」

籍炎宇介绍:「采血,是一种肉眼不可见,哪怕臻象宗师亦无法感知的小蛊虫,几乎无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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