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民政局申请离婚

作者:芸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工作人员再次确认了是否要离,是否需要调解。

南微都给予了果断的回答。

陆承渊自始至终没有说一个字。

期间揉了揉太阳穴,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工作人员把材料收进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然后在电脑上敲了一阵,打印出一张受理回执,推到两人面前。

“这是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根据规定,从今天起有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反悔,可以来撤回申请。”

“三十天之后,如果你们还是决定离婚,带上这张回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离婚协议,再来一趟,到时候正式办理离婚证。”

“提醒你们一下。”

工作人员机械式的重复式着一天要重复无数次的话。

“冷静期过后,在三十天之内,如果没有及时来领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申请,需要再重新办理。”

南微牢记下了这一点。

“谢谢。”

两人先后走出民政局大门。

南微站在台阶上,等着陆承渊过来。

“谢谢。”

陆承渊沉声问,“谢什么?”

“谢谢你能过来。”

陆承渊轻哼了一声。

“我说过会成全你的,我陆承渊还不至于非哪个女人不可。”

南微默了默,随后荡开一丝笑容。

“那就好,那我们三十天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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