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凤很满意,“告诉曹帮主他们,就说…以后的货都按这个交付标准。”
彩环摸了那男人后脑勺一手血,面有忧色,“他在逃跑途中撞到了头,得请个大夫医治…只怕要浪费不少钱。”
赵金凤将荷包里的金叶子扔给彩环,“无妨,用他的银子。对了,他是几号来着?”
彩环翻看随身携带的册子,上面记载着这半年来他们在村口救的各种男人,还伴有画像和性格备注,彩环只认得上面的数字,“十一号是个赶考的落魄书生,这个……该十二号了。”
赵金凤虔诚的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信女愿用这一生荤素搭配四菜一汤。换取我救的前十一个男人们尽快回来找我报恩——”
彩环去请了大夫,大夫说此伤在后脑勺,醒来或许有失明或失忆的风险。
赵金凤表示这些都不是事儿。
失忆了她就自称是他夫人。
失明了她正好逮着救命之恩趁虚而入。
双赢。
她可真是个卑鄙小人啊——
大夫开了药方,见男人昏迷不醒,两个人七手八脚的帮他换了衣裳,随后将他丢在茅草屋里,坐着牛车进城买药。
赵金凤撒出去一把银钱买了止血化瘀的药,又准备去成衣铺买两件男装,不料一进布庄的门就被人给堵住了。
堵她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穿金戴银,娇俏无比,双手叉腰恶狠狠的拦住她的去路。
赵金凤脑子里搜索一圈,最终判定:路边不认识的阿猫阿狗。
但像是来找茬的——
原主母亲生她的时候难产去世,原主背负克母的名声长大,很小就在继母手里讨生活,因而养成唯唯诺诺的性格。
属于是路过的猫狗都能揍她两拳,她还得一路憋着回家才哭的怂包软蛋。
“喂!”说话间几个凶恶的婆子已经围了上来,形成琦角之势,那女孩一脸骄横问她,“你就是赵金凤?”
赵金凤冷笑一声,一脸理直气壮,“我不是。”
“赵金凤克父克母,是孟县城里出了名的扫把星,你把她与我这等良家妇人相提并论,你是故意侮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