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餐,两人出门,开始在这个小城里面闲逛。带着霍这个活地图,娇妻也乐得不用认路,随着她的心意乱逛,瞎逛,反正到最后他都能带她去到她想要看的地方。城里的古老而高大的建筑,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依然静静的矗立在人们面前,即使众人的仰视。
娇妻再次深深感激霍的周全准备:他简直可以去考导游了,每一个地方,每一栋建筑,说起它们的往事,都那么详细而清楚,简直就像他自家的事情一样。娇妻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一边用傻瓜相机使劲的拍下眼前的风景,一边听着霍生动的讲解,忍不住问他:“霍,你真的没有来过这里的哦?”
“没有啊,第一次来。”霍看了她一眼,就知道她的心思。一边举起手中的相机拍照。
看到这个,娇妻又觉得郁闷了:他用的是很拉风的单反相机,高高帅帅的,还一副专业的摄影师架势;她哦,只会用小气的傻瓜机,一看就比下去了嘛……
娇妻郁闷的走到一边,还不忘选择角度,把正在拍照的男人定格在自己的相机里—开玩笑,他认真的样子简直迷死人,她当然要好好留下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