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二十年之旧例,朝廷之规矩。
魏郎中手执之印,乃沈相私相授受,非朝廷明发者也。
老夫认沈相之情,可老夫不能认此印。
若魏郎中今日坐于此案之后所议者为部务,则‘越次犯上’四字,恐难辞矣。
老夫斗胆问一句:魏郎中,尔担得起此四字吗!!?”
堂上,验封司陆秉、稽勋司韩瑀,皆垂眸低首。
孙伯年则端坐不动,唇角牵笑,看戏之态。
邹默此言,言在名分。
名分者,杀人不见血。
刀下见创,名分压人,创在骨中。
魏逆生之印,沈端所授,可沈端病矣,则授印之事,便成“私相授受”。
“私”字一出,印之轻重,去其七八。
魏逆生虽能,终是一郎中。
一郎中坐正堂,替尚书理部务,以制度论,怎么看都是“越次”。
“邹侍郎说完了?”魏逆生道。
“说完了。”
“好。”魏逆生点点头,反而侧眸道:“孙郎中,你方才,似乎有话?”
看戏的孙伯年一怔,众目所集,不得已而起身,拱手道:“呃……下官实有一言。”
“魏郎中以文选司之职,代尚书行事,于制无据。
下官以为,部务之事,当由两侍郎主之,此方为规矩。”
“验封、稽勋两司,以为何如?”魏逆生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