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六年,六月三十,夜,大雨。
刘家抄。
火把于雨中不旺,兵士刀上皆水。
田契化于雨,墨迹流于街。
哭声为雨所压,百余口锁于前后院,老妇之钥坠地而无人拾。
刘员外枷于辕门外木笼,雨缘枷洞而下,入领、入襟。
其仰首视天,天黑如墨。
后之记西安者,书此日:“六月三十,雨,抄刘氏。”
今记西安者,书刘氏之抄,不书其罪,而书其雨。
非隐也,非曲也.......
罪在人,雨在天,书雨者,书天也。
……
七月初一,雨尚未止。
钦差行辕,大门紧闭。
内院中,雨地跪一人,西安知府陈绍绯袍尽湿,乌纱摘下,捧于手中。
膝下之水,已积一小片。
门房不敢驱,亦不敢报,惟立门洞中。
没一会,崔福自内出,撑一伞,快步至其前
“陈大人,这是为何?速起,大人……”
“劳再通传一声。”陈绍仰首,雨水缘面而下
“罪官陈绍,有本要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