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迅速从清溪镇一家医院的纠纷,扩展成了“患者拒绝医嘱以后,医生究竟还要承担多少责任”。
有人将视频剪成了前后对比。
前半段是林长生一次又一次强调必须立刻转院。
后半段是曹桂芬站在大厅里质问。
“你当时为什么不把话说清楚?”
两段内容放在一起,反差极强。
评论区几乎一边倒。
【还要怎么说清楚?医生就差把穿孔时间写在她额头上了。】
【不听医嘱,自己找秘方,出事后怪医生没强制,这是什么逻辑?】
【成年人自己签字按手印,转头又说自己没看清,那签字还有什么意义?】
【最离谱的是清溪镇后来还去县医院会诊,帮着把人救回来。】
【救命的时候是神医,算账的时候又成了责任方。】
【建议先找卖祖传秘方的人索赔。】
也有人指出,免责书并不代表医院可以完全免除责任。
医生必须完成充分告知。
必须明确患者是否具备正常判断能力。
高风险拒绝转诊时,还要留下完整的沟通记录。
这一观点很快得到不少医务人员认同。
【重点不是签了免责书就什么都不管,而是清溪镇从问诊、查体、风险告知、转诊建议到签字确认,每一步都有记录。】
【这才是规范流程。】
【医生不是靠一张纸自保,是靠完整诊疗过程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