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沥却好像根本没被冒犯到。
他靠在案上,嘴角噙着个自信的弧度,语气不急不缓。
“本县令在秦国的财产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我是韩国当今韩王的儿子,另外也是豪商。其次,我来秦国后,接受过来自大王的赏赐、相邦的馈赠和长信侯的补偿——至于爵位和俸禄那是另一说了,跟在座同僚一样,只是稍微高了一点。”
大王的赏赐。
相邦的馈赠。
长信侯的补偿。
三句话,三个名字。
每吐出一个人名,堂中便随之安静一分。
谷筒刚刚还在羡慕嫉妒的酸劲此刻已经化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层更沉的、带着敬畏的判断。
这真不是一个普通的县令。
这是一个有资格同时接受三股势力馈赠的人——大王、相邦、长信侯。
这三股势力在咸阳是什么关系他多少有所耳闻,而能在这三股势力之间游走自如,要么是八面玲珑到了极致,要么就是同时被三方需要。
不管哪一种,都不是一个县丞能置评的。
葛源倒是微微抬了一下眉毛。
他注意到的是另一个细节——韩沥把“长信侯的补偿”放在最后说,而且用词是“补偿”而非“馈赠”或“赏赐”。
补偿,意味着长信侯欠过他什么东西,或者得罪过他。
这个年轻人和咸阳城里那位如日中天的暴发户之间有旧怨。
葛源在心里默默把这条信息存了档。
“县令大人也曾经商?”李爱却执着于另一个方向,仿佛根本没注意到周围同僚们的眼神,“不知县令可在秦国交足了税?另外,县令现已为秦吏,就不可经商了——不知县令可否有知法犯法?”
横梁的手指在锦袋上捏得发白。
这人怎么没完没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