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燕歌行】(2.1-2.4)

作者:弄玉紫狂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不追求垄断地位,这一点是程宗扬专门强调过的,他一边看着条款,一边说道:“垄断的生意虽然省心省力,利润丰厚,但挣惯了轻省钱,谁还肯去挣那些下力气的钱?长远看来,对商会的发展有害无益”。

商贾为贱业,身为商人,却不以挣钱为目的,独辟蹊径,以商入道,这正是班超愿意追随这位年轻主公的原因。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诚哉斯言”。

秦桧道:“正因为主公吩咐过不要特许,所以我们没有要求商会在汉国境内的经营全部免税。不过汉国同意云水到洛都和舞都之间的船只往来,可以不收取费用”。

程宗扬十分满意,这两条免税线路的开通,意味着自家的货物可以由水路直接从江州运往洛都或者舞都的封地。

接下来是一些商业上的政策条款,比如官方取消对商业的限制,勒令各州郡不得随意设卡,阻碍货物的正常流通。这对于靠车马和水路吃饭的鹏翼社和洛帮都是极大的利好。

再比如撤消算缗令,承认商贾属于四民,可以与良家子一样通过正常途径出仕,不再对商贾出身进行歧视等等。均在政策层面,给予商贾平等的地位。

这些条款并非只针对程氏商会一家,而是涉及到汉国整个商贾阶层。程宗扬提出这些要求时,班超对主公的眼光、胸怀大为叹服,如果这些条款只限于程氏商会,霍子孟可能答应得更容易,但主公显然没有藉机牟取暴利的心思,而是为整个商贾阶层争取权益,一举由利己变为利天下。

其实程宗扬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从自由贸易的角度,认为汉国限制商贾的政策对商业伤害太大,不利于商业正常发展,也不利于自家商会的发展。

程宗扬一条一条看下来,心情越来越好。好不容易看到最后面,终于看到霍子孟提出的要求:十二年之内,程氏商会每年以市价向汉国输送粮食两百万石,同时每年借贷给朝廷五十万金铢,年利不超过百分之十。

程宗扬一怔,“十二年?这么久?”。

秦桧道:“这算是一长期合约,意味着十二年之内,我们的粮食都不愁卖不出去”。

“这我知道,可为什么是十二年?”。这个数字不但太长,而且有零有整,很突兀的感觉。

班超道:“十二年之后,天子就可以行冠礼了”。

加冠相当于男子的成人礼,但程宗扬还有些不明白,“不是二十加冠吗?”。

秦桧解释道:“天子十五而冠。届时将行冠礼,加元服,带剑”。

真正重要的奸臣兄没说,不过程宗扬已经听懂了——加冠之后,天子作为成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亲政,掌握权力。

“看来霍大将军还有些不放心呢”。

程宗扬品出字里行间的味道,一个十五岁的天子并不重要,要紧的是十二年之后,朱老头即使还活着,届时的年龄也不会对天子的帝位有太多威胁了,这恐怕才是霍子孟不惜签下一份十二年长约的真正目的。

“借款可以”。程宗扬道:“但必须是纸钞,否则就不谈。当然,他们到时也可以拿纸钞来还款”。

五十万金铢,相当于汉国岁入的十分之一,数额不菲。但有借有还,实际支出并不算高,比起自己获得的巨额利益,完全不值一提。甚至在程宗扬看来,只要纸钞能够流通,这点借贷全部白送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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