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告奸罪者,以毁人名节、害人性命论,当重。”
韩慎写得很慢,就好像真的在断案一般,他的脑海之中甚至浮现出那一日公堂上的情形。
柳氏在哭。
邻人在喊冤。
围观百姓在一阵窃窃私语。
甲则百口莫辩。
这种案子若是县令心急,只听哭声和表面的证据,甲这一辈子便毁了。
所以越是这种案子,就越是不能急,越是不能被泪水牵着走,也不能被所谓的名节二字压垮。
“……”
另一边。
陈法看到这一题,眼睛也一点点的亮了起来。
“查细节?”
“验伤口?”
“审证人?”
陈法在心里冷笑一声,“如果对方是顶尖的设局高手,伤口是真的,玉佩是真的昨晚偷的,证人也是真的只看到了一个背影呢?”
“在绝对完美的伪证面前,按照常理自证,只会越抹越黑,最后百口莫辩,死路一条!”
陈法握着笔,眼神中透出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疯狂。
“这题,既然正常的大乾律难以救我。”
“那我就以诬制诬,直接砸碎这个案子!”
陈法在草纸上,笔走龙蛇,写下了一段极其狂野、接地气,却又阴毒到了极点的破局之策。
“若遭此等完美诬告,常规自证难以还甲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