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之崩得比我想的快。
先是公司。
董事会把他的职务彻底免了,对外只说“个人原因”。
然后是合作方。
三家客户在一周内发了中止函。
最后是银行。
一笔授信被暂缓,理由是“实际控制人涉诉”。
林飒把这三件事按时间排给我看。
“七天。”她说,“七天,三块砖全抽了。”
“这不是巧合。”
我看着那张时间表。
“是有人推的?”
“是有人顺着推的。”她说,“立案消息一出,所有人都想先跑。”
她停了半拍。“他们不是针对他。”
“他们只是不想沾。”
我想起沈砚之最在乎的那个东西。
面子。
三年里他用“面子”压我,说“别外扬”“家丑不可外扬”。
现在把他推倒的,恰恰是“外扬”。
第九天,他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消息。
我数了数,这是他这三个月来,第一次主动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