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儿,我打算搞一个歌舞团,需要场地。这件事交给你来办,你帮我买块地,建一栋大楼。位置尽量好一些,大楼建的高一些,气派一些。最好找知名的设计师来操刀设计。”
“啥?歌舞团?搞那东西做甚?”
小胖闻言诧异。
“玩呗。”东野朔淡淡道。
“可也用不着专门买地建楼吧,那得多少钱?租一个场地不就行了?”小胖依然无法理解,眉头皱着,忍不住劝说。
要知道,按东野朔的要求,这可得几千万円打底。
有钱也不能这么造啊。
东野朔却神色从容的摆摆手,“按我说的办就行,我心里有数。放心,虽然是玩,但我也不是瞎搞,亏不了。”
他心中自有打算。
虽说搞歌舞团是效仿许老板,属于穷奢极欲,比较铺张荒唐的行为。
但在他这边,还真不是亏钱的买卖。
首先买地建楼是不会亏的,以后会获得几十甚至上百倍的回报。
另外之所以搞这么大。
是未来他还想进军演艺界。
歌舞团毕竟要养许多人,遇到好苗子就得收,未来几十个肯定打不住,很可能上百或者几百人。
这么多人不可能白白养着。
优秀的可以打造成当红艺人明星。
那样岂不是更有成就感。
众所周知,身份的差异会带来截然不同的体验。
虽说构件都一样。
可若是被万众追捧的明星,任你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