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案情急转下(3)

作者:白北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律师道:“您的亲戚今日只是托我来看看你,顺便这里也有一张检察院签发的与你有关的文件,一起拿给你看看。”

陈良善当然知道对方口中所说的亲戚正是张佳璇,对方名义上委托律师来会见自己,实际他心里十分明白,对方其实真正想知道的,是自己有没有在这里面出卖她。

随后,律师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个复印件递了过来。

低头看去,陈良善发现面前竟是一张由漠北市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

就在这张白纸黑字的决定书的最下方,清楚地写明了那句与自己有关的结论。

——经审查,本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良善,公安机关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在三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本院,或在拘留期间内进行补充侦查并重新提交证据。

陈良善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警方没来提审自己的原因,原来经过了警方这么多天的努力,现在却依然无法拿到将自己定罪的直接证据。

他无奈地笑了笑,虽然他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但是当看见这份决定书时,他还是感觉到有些好笑。

自从徐天南脱离了刑侦支队之后,陈良善显然能感觉出,自己面临的对手在一夜时间弱化了几个档次。

早先,就在陈良善对花拜佛进行设局时,他就已料到将来一定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因为警察办案讲究证据,当他们需要去申请对嫌疑人的逮捕决定时,首先需要去证明的,便是这个嫌疑人有罪。但嫌疑人在明知自己犯下了案子之后,却不需要去向警察自证无罪。

而这也是历来警察与贼之间的一种不公平博弈。

因此,陈良善知道在这起案子中,只要自己坚持不松口,那么警方就不要想在其中找到证据。

找不到证据,自然也就不会成功在检察院那里申请到逮捕令,只是陈良善没料到自己在看守所还没关几天,这张“不批捕决定书”竟这么快就签发了下来。

他思来想去,也觉得这其中必然出了一些自己未知的情况,于是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才在看守所待了半个月左右,警方那边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为什么检察院这么快就签发了这张决定书?”

律师表示自己也并不是很清楚,只是从这件事情的表面分析道。

——“但是既然检察院会签发这种东西,那么想必也是因为警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

——“虽然检察院现在没有对你进行批捕,但以我这些年的经验来看,你依然需要将这里待够刑事拘留37天的时间。”

——“若是在居留期满后,警方依然没有找到证据的话,到时便会对你进行释放,或办理取保候审。”

陈良善仔细琢磨了一会,问道:“是不是这段时间,又发生什么事了?”

律师听到这话,立刻摇了摇头,而之后讲话的态度也使得陈良善感到疑惑。

在以往案件中,律师为了能够尽最大努力去帮助自己的当事人,通常都会说出“请相信我”“不要对我隐瞒”“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诉我”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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