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在继承人范围?

作者:原子海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李言何尝不知道这一点。

如果按照时间线,侄甥在代位继承下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这点,起码是十年后的事情。

而他现在想尝试的,就是做成这方面的“第一案”,进而推动相关法律修改。

搏一搏,单车变豪华游艇,岂不美哉?

况且,李言也不打无准备之战。

基于前世的经验,他清楚知道如何在规则内推动法院松开口子,也知道如何借力打力。

当然,立案是第一关。

他得想办法把案子立进去。

这让李言不由感慨,还是立案登记制好啊!

看样子,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还得五六年后。

如果是立案登记制,就相对宽松许多,立案窗口就不会卡得那么严,只要基本合理,这案件就能立,就得立。

这时候适用的还是立案审查制。

能否立案要经过审查,所以立案窗口较为谨慎,这名年轻法官一时间也有些为难。

她看出李言不会轻易放弃的。

李言见状,开始发挥自身优势,滔滔不绝:

“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但我这个案子肯定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管怎么说,我起码算是利害关系人吧?原告资格肯定没问题.....”

听李言说了十来分钟,这名年轻法官终于松口,道:

“你到那边稍坐休息,我跟审判部门沟通下。”

李言点点头。

他对此毫不担心,还有后手!

包里还有一封给法院院长的意见信。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