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对李言而言,证据不算复杂。
只要证明清楚他是潘茗的外甥这点即可。
而李言提交的是这段时间从东海市及老家的相关派出所调出来的户籍材料,上面还带有红头公章,根本不怕对方验。
李言把证据原件递给郭建彬。
郭建彬作出一副仔细核对的样子。
十几分钟后。
郭建彬一直用眼角余光观察着审判席的动静。
正当一名法官欲出声提醒时,郭建彬立刻道:
“核对好了。”
李言收走郭建彬手上的证据原件。
“两被告对原告证据的质证意见如下,对第一组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关联性不认可...”
简单说,郭建彬采取的策略是,
这些身份材料,有加盖部门红章就认是真的,但表示跟本案毫不相干。
至于李言提交的潘家兄妹合照、信件等,一律都不认。
主审法官对于律师质证的套路见得多了,他表情上未流露分毫,让书记员将有争议证据原件拿过来,亲自核对。
“下面由被告举证,原告进行质证。”
此前郭建彬一方已经提交过证据材料,但在今天开庭前,郭建彬又向法庭提交了厚厚一沓材料。
李言当然不会惯着对方,直接向法庭提出抗议:
“被告此举系证据突袭,明显超期举证,属于干扰、拖延正常庭审秩序,请求合议庭予以警告,训诫!”
虽然李言说这话的时候就知道,法官基本不会就这个行为采取实质性的惩戒措施,但可以影响法官对于对方的观感,最起码,要表明原告这边的态度!
主审法官刘宪光看着郭建彬提交的那一沓厚厚的材料,又看了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