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推动继承法修改?”
刘为民听完,开怀大笑,伸出指头朝李言虚点了几下,继续道:
“你小子,倒是野心不小啊。
你可知,国内法学界有多少人希望推动继承法修改,你凭什么觉得能够做到?”
“我觉得,将侄甥纳入法定继承的代位继承人范围,是迟早的事。”
李言心想,即使不是在现在,也就在不远的将来。
所缺的,不过是合适的时机罢了。
而他的这宗官司,未必不能开风气之先,加速这一历史进程。
刘为民没想到,李言对于继承法的理解和见地,竟然这般深入!
他神情中浮现出回忆之色,喟然叹道:
“80年代初期,我参与起草现行继承法时,在起草委员会的会议上,我便提出,应该将侄甥纳入法定继承范围,完善代位继承制度。
当时表决,大多数人支持,也有一部分人反对。
最终,起草委员会针对这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所以侄甥代位继承权的问题,没能放入正式的法条当中。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越发坚信当初的判断。”
说到这,刘为民突然语气转换,变得轻快:
“幸好,我活得比他们几位都久!
当初反对的那几位法学家,如今都不在人世了。
人能活得越久,站的位置越高,说话就有份量了。
我曾和江老探讨过这个问题,他也支持外甥可以作为舅舅的代位继承人这一观点。
现在学界虽仍有不同声音,但要想就这点达成共识,已经不难。
我就一直在等实务界能出现这么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