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彬办公室。
封彬不仅是通盛律所的主任,还是管理委员会主席。
通盛作为一家大型律所,管委会成员有三人,另有三十多名在册合伙人。
平时律所一般性事项由管委会商议决定。
对于律所重大事项,则需要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
此刻,封彬看着行政部门呈报上来的审批材料。
是李言那份待盖章的委托合同,还有一份情况简报。
通盛律所那么多律师,每天签署的合同不在少数,基本上由行政主管审查把关即可。
行政主管江薇在通盛所待了十年之久,业务熟练。
所以基本上合同盖章的事情无须到管委会审批这个层面。
除非是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就是收费特别高的,才需要到管委会审批和报备。
当然,也有个例。
李言这个案子就是因为收费没有达到律所最低标准,又是李言加盟通盛后接的第一个案子,所以行政主管江薇思索再三,还是呈报至管委会。
封彬组织管委会另外两名成员,高凌钧律师和罗蔚律师一起讨论。
“高律,罗律,你们看下这个委托合同材料,发表下意见吧。”
高凌钧粗略扫过材料,道:
“是那个新加盟咱们所的李言?他不是选了一年百万创收配备单人江景办公室吗?怎么接的第一个案件就拉胯了?”
高凌钧一向口快。
其他两名管委会成员都习惯了。
罗蔚是管委会三人中唯一的女性。
她看上去四十多岁,短发造型,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整个人显得知性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