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这套房子在她结婚的第三个月,就被陆宸屿给要去让林念慈和她儿子住,他们俩和婆婆一起搬去了食品厂给分的平房里头。
这边的房子说是林念慈上班离着近便,不用早起,
这一住就是十多年,后来房子拆迁,赔了二百多万,她是一分钱都没捞着。
都进了林念慈的口袋,
现在想想,她真是傻透气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一样都没留住,都让陆宸屿拿着给送了人情,
这辈子她绝对不会犯傻,
首要任务就是先和陆宸屿把婚给退了,这样的男人,白给她都不要。
上辈子还当个宝一样伺候着,想想就后悔。
趁着这会儿没人,赶紧把兜里的黄玉葫芦项链给拿了出来,
记得死后灵魂还没消散的时候,
林念慈说过多亏这个玉葫芦吊坠里头有个空间,里头还有灵泉,要不然她也不会越来越漂亮,
头脑也变聪明,
还有陆宸屿有一次在厂里维修机器胳膊受伤,都是用灵泉水给治好的。
这辈子她绝对不会让奶奶留下的这个宝贝在落在她的手里。
去针线盒里头找了个缝衣服的针,
在食指上用力扎出血,小心的滴在吊坠上,一滴,两滴,三滴。
本来看着吊坠没啥变化还以为自己用的方法不对,
不都说是滴血认主么,这血滴上去咋一点反应都没有,
心里正纳闷呢,白光一闪。
脑袋晕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站的地方换了。
天空没有太阳,雾蒙蒙的,但是光线挺亮,一点不影响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