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劳荣枝被南昌警方从厦门押解回南昌。南昌火车站,她戴着口罩和帽子,被警察押着走出站口,很多记者在拍照。她低着头,不说话。她的家人来见她,她哭了。
2020年12月2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法庭里坐满了人,有受害者家属,有记者,有旁听的群众。劳荣枝被法警押上被告席,她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眼睛红红的。
"被告人劳荣枝,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审判长问。
"有,"劳荣枝说,声音发抖,"我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我没有杀人,我也是受害者。他打我,他威胁我,他说我不跟他干就杀我全家。我不敢不听他的。"
她在法庭上哭,说:"我对不起那些受害者的家属,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但我真的是被胁迫的。"
公诉人拿出了证据。
第一份,是常州幸存者刘华夫妇的当年报案笔录。1998年夏天,刘华被劳荣枝骗到出租屋,法子英持刀刺伤他胸口,劳荣枝用铁丝把他捆绑在扶手椅上,用老虎钳拧紧。
法子英去挪车的时候,劳荣枝单独看管他,拿刀抵住他的脖子,说"敢叫一声就划烂你的脸"。
后来刘华的妻子送钱来,也是劳荣枝去接的,全程都是她在看管。
"如果是被胁迫的,"公诉人说,"法子英不在场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跑?为什么还要主动看管被害人?为什么还要用老虎钳拧紧铁丝?"
第二份,是殷建华的死亡时间鉴定。1999年7月23日11点30分,法子英在合肥被警方抓获。
而法医鉴定,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7月23日11点到12点之间,也就是法子英被抓前后,殷建华还活着。杀死殷建华的,只能是留在出租屋里的劳荣枝。
"法子英出门前交代她,如果中午没回来就杀了殷建华,"公诉人说,"她等到中午,法子英没回来,就用老虎钳拧紧了殷建华脖子上的铁丝。这是主动杀人,不是被胁迫。"
第三份,是南昌案的物证。劳荣枝剪断了邻居家的电话线,防止邻居报警;她还提议放火烧了现场,被法子英制止。"一个被胁迫的人,会主动剪断电话线、提议放火吗?"公诉人问。
劳荣枝低着头,不说话。
法庭辩论持续了两天。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以"劳荣枝系被胁迫、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但公诉人指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四地实施绑架、抢劫、故意杀人,致7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3岁儿童,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一审宣判。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2022年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劳荣枝继续辩称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她说:"我没有杀过人,我也是受害者。法子英控制我,打我,我不敢反抗。"公诉人一一驳斥,拿出了更多证据——劳荣枝在每一起案子中都主动参与,从物色目标、诱骗被害人,到捆绑、看管、取钱,都是她在做。她不是被胁迫的,她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