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货是他姐夫刘招华放在他这里的,他只负责保管和转交。刘招华在福安赛岐镇苏洋村开了一家宏发塑胶有限公司,厂里有制毒设备。刘招华本人住在厂区前面的别墅里,但现在具体在不在,他不确定。
专案组连夜召开会议,通知福安警方立刻逮捕刘招华。
但当警车沿着宏发塑胶有限公司门前的那条土路开进去,到了铁门前,按了几声喇叭,却没有人来开门。
当警察翻墙进去,院子里的狼狗叫了一阵,也没有人出来呵斥它们。
经过搜查,警方发现别墅里没有人,厂房里没有人,实验室里也没有人。
但那些东西还在。
反应锅、蒸馏塔、离心机、真空泵,还有各种玻璃器皿,大部分都还在原地。有的设备上还残留着没有清理干净的化学物质。
警方在别墅里还搜出了一摞票据和发票。其中几张是从北京一家化工公司购买苯基丙酮的发票,购买量加起来有好几吨。
苯基丙酮在当时不属于管制化学品,购买它本身并不违法。但警方清楚,这东西应该是制造冰毒的重要原料。
他们还在别墅二楼的书房里找到了几本书。这些书都是介绍冰毒生产流程和生产配方的,有中文的,也有从台湾那边传过来的翻印本。
书页的边角已经卷起来了,有的地方用铅笔做了批注,字迹很小,但很工整,说明有人在用心研读。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一位工程师到现场看了设备,又看了发票,出具了一份书面意见:认定刘招华确系在组织生产冰毒。
一九九七年二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制造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刘招华。
但通缉令发出去的时候,刘招华已经消失不见好久了。
后来警方得知,陈文印他们被判死刑之后,刘招华就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可能会把吴晓东供出来,于是就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三天后,也就是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刘招华就悄悄从福安离开了。
他很谨慎,离开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人。
他的妻子吴云青在宁德师专工作,对他在福安做的事一无所知。刘招华走的时候,没有跟她打招呼,也没有跟郭锐荣打招呼。
他只是收拾了一个随身的包,把书桌抽屉里那三万五千块现金和之前攒下的将近二十万一起带上,开着自己的车,出了苏洋村。
他先到了福州,住进了福州铁道大厦,开了两个晚上的房间。他在等——等一个确认。他想知道警方是否已经动手,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被通缉。
在铁道大厦的房间里,他打了一个电话到福安的工厂里。电话响了很久,没有人接。他又打了一遍,还是没有人接。他放下电话,坐在床边,没有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