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
“传唤到点了,人咬死了没动刀,只承认推搡了几下,打了一拳。证据不够,只能先放。”
陆法医问:“姓俞那个,什么样的人?”
甘警官想了想。
“四十多,管前厅跟账的。在所里坐了一宿,问一句答一句,答来答去就那几个字:拳头是我打的,刀我没碰。叫他签字,他把笔录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里头有个字记错了,非让改了才签。”
“放的时候呢?”
“放的时候也没急着走,在所门口台阶上站了半天,回过头问我,店还关着吧,冰柜那个电,可别让人给拉了。”
甘警官说到这儿,自己摇了摇头。
“胳膊砍成那样的在这头喊冤,挨告的那个,惦记的是冰柜。”
“出不了。他那天穿的衣服,那把刀,你们拿了没有?”
“刀他自己拿来的,昨天一早交到所里,冲过了。我问他刀不是扔在柜台跟前吗,他说捡起来扔水池里了,顺手冲的。我当时就说他了,谁让你冲的。衣服在店里搁着,店我们还没去。”
温则鸣把记录合上。
“衣服、刀,都送过来。店里头,最好叫分局的技术去看一眼,看看地上的血都在哪儿。”
“看血?”
“他说在哪儿挨的刀,血就该在哪儿。”
甘警官点了点头,往外走。走廊上,郑海峰正好从楼梯口上来,手里夹着个档案袋。
焦明远坐在长椅上打电话,嗓门不小。
“我胳膊缝了十几针,你跟他说,这回他跑不了。那张条子?那张条子他敢拿出来,我就让他先进去。钱的事往后再说。”
郑海峰从他跟前过去,脚下停了停。
“这是法医中心,不是菜市场。要嚷,出去嚷。”
焦明远愣了一下,把手机攥着,声音压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