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步子迈小了,后排人的靴子就会直接踩在你的脚后跟上。
“啪!啪!啪!”
木棍无情地抽打在那些走错步伐的士兵小腿上。
“没吃饭吗?!把腿抬高!用力砸下去!要让大地因为你们的脚步而颤抖!”
陈锐的脚底磨出了血泡,血泡挑破了变成茧子,茧子又被磨破,鲜血将袜子和靴子死死地粘在了一起,晚上脱鞋的时候,连皮带肉一起撕下来。
很多在刀山火海里都没流过一滴泪的兵王,在夜晚的营房里,捧着鲜血淋漓的脚,蒙着被子嚎啕大哭。
太苦了。
太折磨人了。
每当他想放弃的时候,他就会想起那满地的尸骨,想起出发前,三十四城那些断了腿的老兵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替我们去让父神看看,咱们的骨头有多硬!”
“我不能退!死也要死在阅兵的广场上!”
最后三十天,合练。
三百名夜不收,终于融为了一体。
当他们排成整齐的方阵,在校场上踢着正步向前推进时。
“轰!轰!轰!”
三百双靴子同时落地,发出的声音真的只有一声闷响!
那排山倒海的气势,那绝对统一的冰冷眼神,仿佛一台没有感情的杀戮机器。
连那个严苛的独眼老教官,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扔掉了手里的木棍,对着这个方阵,敬了一个庄重的军礼。
“你们,合格了。”
……
“夜不收方阵——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