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斯年却开口了,“那狗是菀菀的导盲犬,必须养。如果大哥觉得我们是拖累,不如分家。”
沈翠华立刻黑脸,也给他一巴掌,“分啥家?我和你爸还没死呢?”
陆斯年依旧语气平静地说:“爸,妈,菀菀不能下地干活,连洗衣服做饭都干不了。将来大嫂进门肯定有意见,不如趁早分家,我的媳妇我自己养,谁也说不出啥。”
沈翠华猛地一愣,小儿子娶了个不能干活的媳妇,有没有人愿意嫁给大儿子都难说。
即便是有人愿意嫁,家里也得叮叮当当地没个安宁。
她抬眼看向陆长征,“老陆,你怎么说?”
陆长征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陆斯沉,“老大,你咋想的?”
“我听爸妈的。”
陆斯沉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之前,陆斯年在部队上当团长,月月往家寄钱,打死他都不会同意分家。
现在,陆斯年伤残退伍了,当计分员虽说能拿满公分。
但他有的是力气,也能赚满公分。
将来娶的媳妇必须也得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到时候,就是他们夫妻俩一起干活养那个小瞎子和她的狗,他当然不乐意。
可这话他不敢说,怕挨打。
自己的儿子,啥德行他能不知道?
陆长征眸色沉了沉,“分,现在就分。斯沉,去喊你大伯来。”
“好嘞。”陆斯沉乐颠颠地窜了出去。
陆斯年看着他的背影,缓缓收回视线。
沈翠华叹口气,“你也别怪你大哥,这事摊谁身上都有意见。”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