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斯年无声叹口气,突然感觉,讨好媳妇比攻打阵地还难。
上工的号子打断了他的思绪,“你如果在屋里待着闷,就带上踏雪在附近转转,别走远。”
“知道了。”
陆斯年把昨天买的糖都带上,就去上工了。
林菀闲不住,也牵着踏雪慢悠悠走出门。
“踏雪,咱们去后山。”
踏雪可是猎犬,说不定能有收获。
她也没走远,找个土包坐下,听着附近老人和孩子们嬉笑,知道她们是来打猪草,挖野菜的。
有这么多人在,她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使劲揉揉踏雪的脑袋,“自己去找吃的吧。”
踏雪呜咽两声,就直接窜没影了。
好心的大娘提醒她,“你是陆家二儿媳妇吧?可别让你的狗乱跑,小心被狼叼了去。”
“这山上有狼?”林菀多少有些惊讶,她从小在城里长大,还真没见过野生动物。
“何止有狼啊,野猪,熊瞎子都有。你看不见,可别乱跑。”
“谢谢大娘,我会注意的。”
见林菀性格和善,说话细声细气的,一点儿没有城里人的架子,大家伙都愿意跟她聊两句,山坡上很快热闹起来。
正聊着,踏雪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估摸着得有五六斤。
“我的天,你这狗也太厉害了,还会自己打猎。”
见踏雪把兔子丢在林菀脚边,还一个劲地摇尾巴邀功,大家伙都差点儿惊掉下巴。
“这狗成精了吧?”
“这小媳妇,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