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留下的,是一个烂摊子,律令乱了,户籍散了,田荒了,百姓流离失所,到处是流民。
这些,一桩一桩,都得理。
定律,是头一件大事。
隋朝的律太苛,动辄重刑。我跟房玄龄,还有一帮人,重新议定律令。
议律的时候,我有一个准则。
我说,律,是用来护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一条律定下来,先问:它护的是谁,伤的是谁。
护的是良善,伤的是奸恶,这条律立得住。
护的是权贵,伤的是百姓,这条律立不住。
我想起我在滏阳那个寡妇。
那时候,律是死的,被人踩在脚下。一个寡妇的几亩田,律护不住。
如今我定律,我要定一个能护住那个寡妇的几亩田的律。
我们议了很久,把隋朝那些苛刻的重刑一条一条删了、改了。定出来的律,宽,可宽得有章法、有底线。
那部律,后来行了很多年。
安流民,是又一件大事。
乱世里,多少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天下定了,这些流民得安顿。
安顿流民,不是发点粮就完了。得给他们田,让他们重新落户,重新有个家。
这件事,繁琐,难办。
各地的田有多少,能分多少,流民有多少,怎么登记,怎么分配,一桩一桩,千头万绪。
我管着这些事。
我把它们一件一件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