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李自成设官分职、称新顺王时,当着满营弟兄的面,亲手从自己腰间解下来,系在李过腰上的佩刀。
李过低下头,视线在那两柄刀之间挪移。
手里捧着的这柄鎏金雁翎刀,代表着“大明北伐营主将”,是天子亲自颁下的名分,是正统大义的铁证。
握住了这柄刀,他李过便洗脱了背负十余年的“流寇”、“贼头”恶名,成了堂堂正正的大明朝廷干城。
而腰间悬着的那柄旧腰刀,代表着“大顺制将军、李闯旧部”。
那是他在陕北米脂的黄土沟里跟着叔父李自成揭竿而起,啃榆树皮、咽观音土的过往。
是在伏牛山、在朱仙镇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十五年血海。
是踏碎开封、杀进洛阳、一路烧进北京城的滔天烈火。
那把旧刀上,染过大明福王的血,染过无数明军官兵的命,刻着他前半生杀官造反、对抗这大明社稷的深重烙印。
如今,这大明天子亲赐的皇恩重器,稳稳落在了他的掌中。
李过右手抚上腰间那粗糙生凉的旧刀柄,左手攥住了御赐雁翎刀的海棠镡。
两样物什贴在掌心,触感截然不同。
是“忘本”吗?还是“新生”?
乱世里活下来的人,哪有什么非黑即白的选择。
都是在矛盾里攥紧手里的东西,一步一步往前走。
(这段写的有点多了,每个人物都有底色吧。
我喜欢站他的角度去看,而不止是朱由检的角度。)
二月初十。
襄阳城南,北伐营中军大帐外,薄雪半化。
“报——!”
一名身披皮甲的斥候快步入内,单膝跪地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