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卫点点头,接受了这种说法。
他犹豫了下:「俞总,要是公司卖了,你觉得我应不应该继续在世纪佳缘?」
俞兴扔了一支烟给这位从金陵跟来的小组长,耐心的说道:「崔景卫啊,如果真的被收购了,你是以运营副总监的身份进入另外一个公司,不管怎麽样,你在新公司也熬一熬,这段履历再出去都相对有竞争力。」
他又笑道:「当然了,什麽都是相对的,纸面上的东西是锦上添花,你自己得多学多练,能力是你自己的。」
崔景卫看着老板,真心实意的说道:「俞总,谢谢你。」
「谢谢我把你卖了吗?」俞兴笑了笑。
「嗯……」崔景卫说道,「就是谢谢俞总教了我很多。」
俞兴冲他笑笑,又挥了挥手,继续琢磨来自世纪佳缘的条件。
他思考一会,把这个事用简讯发给了刘琬英,先询问这位的意见。
大约半小时,刘琬英回了消息:常见的事,竞业协议可以用来保护收购方,不然,就像你说的,一扭头又成立了个同样业务的公司,收购效果就大大降低了。
她回了第二条:不一定非要你人留在公司,一般协议的时间是可以协商的,最长两年,这个时间里不能从事与他们相竞争的业务。
俞兴看着英姐的简讯,思考半晌后问道:如果我诋毁他们呢?合同里会规定这个吗?
刘琬英这次回复的很快:……
俞兴察觉到自己用词不当,解释道:不算诋毁,比如,我在公众场合或者媒体面前谈论行业里的一些负面情况,合同里会要求吗?
刘琬英稍微斟酌后回覆:一般不会,你这种情况适用的是治安管理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放心吧。
俞兴觉得挺让自己放心的了。
他这一夜思索许久,忽然想到了筹备劫富济贫时的规划,要掌握主动权,要尽量能自己制造波动。
如果说,买家非要把自己绑进公司……
也行。
内幕内幕,不就得人在里面才能知道麽?
以身入局,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