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火器兵操训十七条

作者:廉颇老矣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人在,阵地在。”

高杰双手接过,枪身沉重,木托光滑。

“末将...誓死不负陛下!”

“起来。”

高杰起身,持枪退到一旁。

接着是黄得功、李猛、赵黑塔、李小栓...

每人一支枪,一句嘱咐。

仪式简短,肃穆。

授枪完毕,朱友俭退开一步。

王承恩上前,从怀里取出一卷黄绫,展开。

老太监深吸一口气,尖声诵读:

“《大明帝国陆军第一独立混成旅火器兵操训十七条》,钦定!”

“第一条:火铳火炮,乃国之利器,须如眼珠般爱惜。每日操练完毕,必擦拭干净,检查完好。凡有锈蚀、损坏、丢失附件者,管队鞭十,全棚连坐加练!”

“第二条:火药、铅弹、通条、火药壶等一应附件,须随身携带,登记造册。实弹训练中,装填步骤错漏者,当场加练百次!”

“第三条:炮位操演,须令行禁止。测距、瞄准、装填、发射,步步为营。协作失误者,全炮组饿饭一日,加练至默契!”

“第四条:军中严禁私斗、赌博、酗酒、滋事。违者,轻则鞭笞,重则斩首!”

“第五条...”

一条条,一款款。

极尽严苛,具体到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失误的惩罚。

台下士兵听得头皮发麻。

很多老卒心里嘀咕:这比边军规矩还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