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到第七条时,台下忽然有人嚎啕大哭。
哭声从东侧人群里传出来,凄厉刺耳。
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妇人冲开锦衣卫的拦阻,扑到高台边上。
她的手指抠进木板缝里,指甲被木刺划破,血珠沿着木板淌下来,但她像感觉不到疼一样,只是死死盯着金自点,用嘶哑的嗓子喊着:“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她的儿子是釜山港的兵,因为无意中发现了倭船的踪迹,被金自点的手下灭了口。
锦衣卫百户念完十二条罪状,将文书卷起,退到一旁。
王承恩上前一步,高声宣判。
“金自点通敌叛国、贪赃枉法、谋害人命、祸国殃民,罪无可恕。”
“处以凌迟之刑。”
“其余十一人,同罪,皆凌迟。”
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押到街尾的木桩上。
金自点被第一个绑上去。
刽子手是个新手,三千多刀的凌迟,也是第一次行刑,所以手有些抖,从而让金自点的痛哭徒增的十几倍。
金自点的惨叫声在钟路大街上空回荡。
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台下忽然冲上来十几个百姓。
他们扑向行刑台下那些被割下的血肉,争抢着塞进早已备好的布袋里。
有人是为了拿回去祭奠被金自点害死的亲人。
有人是为了拿回去喂狗。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汉抢到了金自点的一截手指,他用手帕仔细包好,小心地塞进怀里。
老汉抬起头,眼眶里蓄着浑浊的泪水,嘴角在笑:“翠贤啊,你的仇,大明天子帮你报了。”